头孢他啶

头孢他啶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抗菌谱
头孢他啶对以下细菌具有抗菌活性。
1.G+菌:金黄色葡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表皮葡球菌,细球菌属、酿脓链球菌、B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株(粪链球菌除外)。
2.G-菌:绿脓杆菌、假单胞菌SPP(其它)、克雷白氏肺炎菌、克雷白氏SPP(其它)、奇异变形杆菌、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甲氧西林耐药菌株)、沙雷氏菌属、沙门氏菌属、淋球菌、脑膜炎球菌。
3.厌氧菌: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丙酸杆菌属、产气荚膜梭菌、拟杆菌属等。
 
适应症
本品为重、危重感染病人的首选药物,一般用于中度或严重感染病人的治疗,也常用于多重耐药(对本品敏感菌)的肠道杆菌属及绿脓杆菌和其他假单孢菌属感染,以及其他抗生素治疗无效的感染病例等。
其适应症如下:
1.常见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菌血症、脑膜炎、腹膜炎、血液病或恶性肿瘤病人的合并感染以及监护病房病人的特殊问题如烧伤感染等。
2.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感染性胸膜炎、脓胸、肺脓肿、感染性支气管扩张、肺囊性纤维变合并感染等。
3.泌尿道感染:如急性或慢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尿道炎、膀胱炎、肾脓肿等。
4.胃肠道,胆道及腹部感染:如胆管炎、胆囊炎、胆囊积脓、腹腔内脓肿、腹膜炎、憩室为、小肠结肠炎、附件炎及盆腔感染等。
5.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如丹毒、脓肿、蜂窝织炎、感染性烧伤及创伤、乳腺炎、皮肤溃疡等。
6.耳鼻及咽喉感染:如中耳炎、恶性外耳炎、乳突炎及其它严重的耳鼻咽喉科感染。
7.骨和关节感染:如骨炎、骨髓炎、脓毒性关节炎、感染性滑囊炎等。
8.与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连续腹膜透析有关的各种感染病例。
 
剂量和用法
本品可肌注,静注及静滴,应根据感染的部位,病情严重的程度,病人的年龄,机体状态(包括肾功能)和细菌敏感试验来决定用药的剂量和给药途径。
1.成人剂量
一般感染1.0g/8小时或12小时,严重感染和免疫机能低下者,2g/8小时或12小时,疗程10-14日。
2.婴儿及儿童:大于2个月的婴儿其常用剂量为30-100mg/kg日,分2-3次i.m.或i.v.或静滴。2个月以下者:25-60mg/kg/日,分2次静注,或静滴。
3.肺囊性纤维变病人合并绿脓杆菌或其他假单孢菌感染,应给予高剂量100-150mg/kg日,肾功能正常的成人,每日或用至9g,最好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合用,既可减少头孢他啶剂量,又可避免耐药菌标的形成。
4.脑膜炎患儿给药剂量可达150mg/kg/日。
5.老年人:75岁以上的老年人,日剂量一般不应超过3g
6.肾功能不全者:用量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来决定,
7.患有严重感染,特别是嗜中性粒细胞养活症的病人,如果不是由于肾功能不全,通常每天可以接受6.0g的头孢他啶,或如上表中所列的单位剂量可以增加50%或适当缩短给药间歇。对这样的病人,建议监测头孢他啶的血清浓度,谷值不超过40mg/L。
血液透析期间,头孢他啶的血清半衰期波动于3-5小时之间。每次透析之后,应给予适 当的维持剂量。
 
副反应
临床试用结果表明,头孢他啶通常耐受性很好,副作用少。
1.局部:静脉用药时,可引起静脉炎或栓塞性静脉炎,肌注时疼痛。
2.过敏反应:斑丘疹或荨麻木 疹、发热、瘙痒、极少见喉头水肿和过敏(支气管痉挛和/或低血压)。
3.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呕吐、腹痛、极少见鹅口疮或结肠炎。
4.泌尿生殖系统:念珠菌病、阴道炎。
5.中枢神经系统:头痛、眩晕、感觉异常及味觉不佳。
6.用药期间,实验室检查结果可出现暂时变化,包括如下: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一种或多种肝脏酶的轻度升高,偶可出现暂时的血尿素氮和、或血肌酐的升高,极少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淋巴细胞增多。
 
禁忌症
对头孢类抗生素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
 
注意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在用药期间发现对本品有过敏者反应者,立即停药,严重过敏反应及时用肾上腺素、氢化可的松、抗组胺药等进行抢救。
3.如与速尿或氨基糖甙抗生素合用应当注意肾功能的情况。
4.对妊娠早期或婴幼儿应慎用,对哺乳婴儿的妇女亦应慎用。
5.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某些非敏感性微生物过度生长,如念珠菌、肠球菌属等,有引起二重感染的可能性,应当注意。
6.本品不宜与氯霉素伍用,因有可能发生拮抗作用。
 
有效期: 二年半
 
规格
0.5g/支 1.0g/支
 
包装
瓶装,每小盒1支,每中盒10支
 
贮藏
密闭,在25℃以下干燥凉暗处保存
 
批准文号
粤卫药准字(1996)第9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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