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2018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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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简介
 
赣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39年7月,现已形成一院两区格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于一体,是南昌大学附属医院,国家支持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江西省首家第三周期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赣州市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雄厚、医疗设备和管理及服务理念最先进的现代化医院。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3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500余名硕士、博士,省、市学科带头人53人,赣州市各专业委员会主委53人,南昌大学医学院硕士生导师、兼职教授和副教授400余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人。编制床位3400张,年门急诊百万余人次,年出院8万余人次,年手术4万余台。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全国改善服务创新医院江西省群众满意医院江西省卫生科技创新先进单位江西省优质服务窗口单位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江西省首届平安医院等称号。在江西省推行的DRGs综合评价排名中,取得了CMI值一直稳居全省第三、地市级医院第一的优异成绩,牢固确立了在全省地市级医院中的领军地位。
 
目前,按照统一领导、南北联动、互为补充、错位发展原则运行的一院两区,已经呈现出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绽放出了业务较快增长、技术显著提升、服务优质高效等的绚丽花朵。当前,承载着光荣与梦想的赣州市人民医院人,正在各项事业迈入科学发展轨道的新常态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致力于让病人得到更好的治疗和服务、让职工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双满意目标,扶摇展翅在建设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的双一流医院和赣粤闽湘边际区域性现代化医疗服务中心的登攀路上。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未尽说明从国家有关规定。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二)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0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三)岗位条件中有规培要求的,应按岗位要求期限内提供培训合格相关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12月19日(工作日及双休日均正常接受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赣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南院区行政楼三楼321室)。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赣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区人事科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及证件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gzyyrsk@163.com)报名(报考者如以邮箱形式投递,报考医(技)师岗位的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用人科室+岗位名称)。应聘有工作经验的岗位及有身高要求的岗位,必须携带齐材料到人民医院南院区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递交材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
 
3、岗位条件要求有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社保证明或原单位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实习经历要求的,提供实习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4、提供以上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6、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对其扫描件初步审查,考试前需重新审查证件原件。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录用人员各环节的成绩也应不低于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方式
 
(一)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分类进行招聘考试考核:
 
第一类:参考者属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以及参考患者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第二类:参考护理岗位的人员,采取理论考试+操作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第三类:除上述两类人员外的其他人员,采取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各类人员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第一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患者服务中心人员):只需参加面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总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某岗位出现入闱成绩并列情况,加试一道面试题后确定入闱对象)。
 
(2)第二类(护理岗位人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操作考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0:30:30,考生总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某岗位出现入闱成绩并列情况,加试一道面试题后确定入闱对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操作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
 
(3)第三类(除上述两类人员外的其他人员):总成绩为100分。操作考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40,考生总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某岗位出现入闱成绩并列情况,加试一道面试题后确定入闱对象)。操作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
 
(三)确定入闱者方式: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同一岗位如有不同类别、不同考试考核方式的人员参考,确定入闱人员均以总成绩相对比,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
 
 
 
五、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8:00—9:30,主要考核护理基础知识,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操作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主要考核操作技能,具体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3日上午8:00开始,主要考核综合素质能力,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与政审
 
1、体检工作由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将提前告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政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社区(居委会)等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1、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将进行调查核实。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公开招聘的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5889205;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69012
 
0797-588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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