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创伤急救中心建设指南(试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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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有关要求,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动建立区域性创伤急救体系,提升创伤救治能力,降低创伤患者死亡率及致残率,我委组织制订了《江西省创伤急救中心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重度创伤是严重威胁群众特别是青中年人群生命安全的重大疾病,病情急、重,病死率和致残率高。推动创伤急救中心建设,是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提升急救急诊服务能力的健康工程,是推进健康扶贫关口前移的民心工程,是促进区域急危重症救治体系资源整合、服务改善,流程再造、机制重塑,院内协同、院外协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新型创伤患者分级救治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全省创伤救治能力,助力精准健康扶贫,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伤急救中心建设作为提升辖区急诊急救能力,助力健康江西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规划部暑,稳步推进实施。各有关医院要对照《建设指南》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医疗资源,改进服务流程,规范建设创伤急救中心。
二、明确目标任务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建设指南》中各级中心的功能定位、条件等,结合当地的救治需求和医疗资源实际,统筹规划创伤急救中心的等级、数量、布局,明确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和时序进度,有序推进创伤急救中心建设。2018年底,力争建成1级创伤急救中心不少于1个,2级创伤急救中心不少于11个;到2019年底,力争建成1级创伤急救中心不少3个,2级创伤急救中心不少于20个,3级创伤急救中心不少于50个;到2020年底,力争建成1级创伤急救中心不少于5个,2级创伤急救中心不少于30个,3级创伤急救中心不少于100个,在全省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创伤急救体系。
三、强化内外协作
各级卫生计生委要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科学合理布局院前急救体系,完善院前急救功能,加强与创伤急救中心的有机衔接。同时,要加快推进区域信息化建设,建设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会诊等系统,实现院前与院内、各级创伤急救中心与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和纽带作用。各创伤急救中心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院内协同工作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有效配置院内各科室人员,做到分工协作,确保创伤患者能够得到及时、规范、高效、连续的诊疗服务。
四、落实工作责任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要结合《建设指南》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为创伤急救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建设规划,加强责任落实,推动各医疗机构加强创伤急救中心建设,并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至我委医政医管处。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全省创伤急救中心建设工作的牵头单位,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组建创伤急救中心建设联盟,要制订省创伤急救中心建设专家组的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同时,要组建创伤急救中心建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创伤急救中心评估细则,拟定创建创伤急救中心申请受理流程,并依托省创伤急救中心建设专家组,组织开展创伤急救中心的评估验收、监督检查和复核评估;组织开展创伤急救中心建设调查研究、技术咨询、科研教育;做好培训宣传和相关学术交流合作,负责工作情况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许先来、徐海港,联系电话:0791-86252562、0791-86257387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系人:陈海鸣
联系电话:0791-88691853、13970873090
附件:江西省创伤急救中心建设指南(试行).docx
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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