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开展“六大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疾病防治康复体系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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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网济南讯(记者 张文旭)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提高山东省重点疾病救治水平和系统管理能力,进一步改善全省居民健康状况,提高生命质量,为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山东省卫计委出台《关于开展“六大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疾病防治康复体系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以下简称《意见》)。
总体目标与规划布局
《意见》以提高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创伤等对本省居民健康影响较大的重点疾病救治质量和效率,提升人均期望寿命和群众就医获得感为目标,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癌症中心等六大中心建设,全省统一规划,再造服务流程,逐步形成上下联动、信息联通、综合诊疗、多科联合、防治康复全链条的立体化医疗服务体系。
《意见》为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癌症中心分别制定了规划布局、建设进度与建设标准,其中胸痛中心以打造“30分钟胸痛救治圈”为目标,以市为单位规划布局,在二、三级综合医院和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开展胸痛中心建设,形成以三级医院为核心,从中心到基层,从发病到康复的救治体系。医院内部落实院前急救、院内急诊、专科病房、重症监护、康复医疗等多学科协作,形成“接诊-指导-干预-转运”快速反应的胸痛救治网络。
建设进度拟定到2018年,各市完成规划布局,每市在三级综合医院或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建成1-2个胸痛中心,20%二级医院建成胸痛中心,同步启动数据监测信息系统建设;2019年,完成全部三级医院和80%二级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建立区域胸痛救治网络;2020年,完成二级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建设,继续完善质控体系及数据监测平台,发布17市胸痛救治地图。每年推荐20家左右医院申报国家胸痛中心。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国卫办医函〔2017〕1026号)。
卒中中心的规划布局是以提高急性脑血管病诊断治疗水平、降低病死率和致残率为目标,以市为单位规划布局,建立山东省脑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以三级医院为主建立高级卒中中心,以二级医院为主建立卒中防治中心,高级卒中中心作为区域内脑卒中诊疗及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为各市卒中地图核心机构。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护理院等的联系,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康复一体的诊疗体系。
建设进度拟定到2018年,启动创建工作,30%的市、20%的县(市、区)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卒中中心;2019年,市、县(市、区)建成比例达到70%和45%,到2020年,90%以上的市和7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卒中中心,发布17市和山东省卒中地图,与全国溶栓地图对接。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国卫办医函〔2016〕1235号)。
创伤中心的规划布局以提升多发复合伤救治成功率为目标,在各市急救体系规划内建立省、市、县三级创伤中心,并向基层卫生机构辐射的救治体系,确立10个左右省级创伤中心,20个左右市级创伤中心,根据地域分布,每县(市、区)建立1-3个县级创伤中心。建立多学科协作团队诊治制度,培养、建立稳定、高效的创伤救治队伍,形成全省创伤及突发应急事件快速救治网络。
建设进度拟定到2018年,启动创建工作,确立2个省级创伤中心,完成30%市级、县级创伤中心建设任务;2019年,再确立5-6个省级创伤中心,市、县(市、区)建成比例均达70%,到2020年,省、市、县三级创伤中心建设完成,规范高效的创伤救治体系运转顺畅。建设标准按照山东省创伤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拟于2018年4月发布)。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规划布局以完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转运会诊和救治网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为目标,按省、市、县三级规划,在全省范围内建立5-7个省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每个设区市建立至少1个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每个县(市)和距离市中心较远的区建立至少1个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原则上依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或产科实力突出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了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的妇幼保健院或专科医院。
建设进度拟定到2018年,省级建成符合规划要求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县(市、区)两级均有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2019年底前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急救、会诊、转诊网络。2020年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数据分析。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国卫办妇幼发〔2017〕40号)。
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划布局以提高山东省儿童和新生儿疾病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儿童和新生儿死亡率为目标,依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或儿科实力突出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了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的妇幼保健院或专科医院,构建区域性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建立5-7个省级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每个设区市建立至少1个市级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每个县(市)和距离市中心较远的区建立至少1个县级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建设进度拟定到2018年,省级建成符合规划要求的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县(市、区)两级均有至少1个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2019年底前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2020年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数据分析。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国卫办妇幼发〔2017〕40号)、《山东省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拟于2018年4月发布)。
癌症中心规划布局以推动癌症规范化诊疗、提升区域癌症综合防治水平为目标,建立医院、疾控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的癌症综合防治网络,推动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策略实施,提升医疗机构肿瘤康复、癌痛管理、临终关怀能力,推进肿瘤全过程管理。各市建设市级癌症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县级癌症中心,开展区域内癌症防治健康教育与促进、防治知识技能培训、技术指导及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癌症规范化诊疗、新技术推广等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肿瘤规范化诊疗网络,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开设肿瘤病房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全覆盖,力争实现到2020年全省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较2015年提升5%的目标。
建设进度拟定到2018年,17市均建立市级癌症中心,40%的县(市、区)建立县级癌症中心,进行癌症治疗情况基线调查和机会性筛查,启动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建设,开设肿瘤病房的三级医院和40%二级医院建成至少一个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2019年,所有开设肿瘤病房的二、三级医院至少有1-2个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2020年,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实现全覆盖,设立癌症中心的的县(市、区)比例达到60%以上。建设标准按照《山东省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建设管理指导原则(试行)》(拟于2018年4月发布)。
组织实施环节与步骤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六大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组织省级(高级)中心及委属(管)医疗机构的中心建设实施,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市级及二级医院中心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制定本市建设实施意见,落实辖区内医疗机构各中心建设相关工作。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建设由医政医管处牵头,胸痛中心建设的技术性工作由省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心血管内科质量控制中心介入质控组承担,卒中中心建设的技术性工作由省卒中学会承担,创伤中心建设的技术性工作由省创伤中心承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及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由妇幼健康服务处牵头,癌症中心建设由疾病预防控制处牵头,技术性工作由省癌症中心承担。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8年4月-2018年5月)
1.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实施意见。
2.各市根据区域人口数量、医疗需求及资源分布,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制定建设规划和目标。
3.省市分别组建各中心建设专家团队,承担技术文件拟定发布,相关知识流程培训,中心建设的申报、评审、质控、督导、数据分析等工作,推荐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级认证。
4.执行国家相关建设指导原则,制定省级中心建设标准、管理原则等技术文件,明确申报程序、评价标准及规程,确定创建时限,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6月-2020年10月)
1.各中心专家组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组织中心建设培训会议,对中心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2.省、市卫生计生委委托学术组织或机构,根据申报级别、按照实施意见及管理指南要求,对申请医院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单位由省、市卫生计生委审定后公布。
3.对公布的中心进行督导、质控,推荐建设成效明显的胸痛、卒中中心向国家申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1.对省中心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
2.召开总结会,组织各市各医院交流经验,谋划新工作。
健全保障,狠抓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山东省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开展“六大中心”建设及完善重点疾病防治康复体系工作,将其纳入当地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市可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立相关部门、机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明确相关专业组织,按照建设内容和分工,合理规划时间表、路线图,加强联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完善防治管康融合机制。疾控机构、各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促进医防结合、防治结合,将预防康复理念融入疾病治疗全过程。疾控机构指导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重点疾病监测和效果评价;各中心着力提高疾病救治康复能力和规范化诊疗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高危人群发现和管理,加强健康教育,主动实施早期干预,做好恢复期康复治疗。
整合医疗资源。各级医疗机构要将相关中心建设与医院整体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在软硬件建设、体制机制上重点支持,力争通过各中心建设推动医院总体水平提升。要推行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优化诊疗流程,形成“早期识别、危险分层、正确分流、科学救治”的快速识别和分诊机制;医疗机构与急救中心双方联动,确保院前院内救治无缝衔接,提高急危重症早期干预水平;发挥各中心辐射作用,与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相结合,带动层医疗机构救治能力。
健全信息化支撑体系。利用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资源,建立诊治信息上报系统、数据库及远程救治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检验检查结果实时传输系统,做到院前及院内各部门及时共享救治信息,实时监控,定期质控。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利用,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中心建设开展督查考评,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估体系,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督促落实整改,对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山东省卫计委将对“六大中心”及重点疾病防治康复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宣传“六大中心”及重点疾病防治康复体系建设进度和成效,发掘推广医疗服务新模式,扩大受益面。积极总结典型经验,宣传推广示范医院和中心,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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