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用品(PPE)考核标准-11
项目 | 考核内容 | 扣分原因 |
知 识 考 核 60分 |
1.口罩的使用 (10分) 一般诊疗活动,可佩戴外科口罩; 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2.护目镜、防护面罩的使用 (5分) a) 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 b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 c)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喷溅时,应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 3.手套的使用 (10分) a)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戴清洁手套。 b) 进行手术等无菌操作、接触患者破损皮肤、粘膜时,应戴无菌手套。 c)一次性手套应一次性使用。 4.隔离衣的使用(10分) a) 接触经接触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时。 b ) 对患者实行保护性隔离时,如大面积烧伤患者、骨髓移植患者等患者的诊疗、护理时。 c) 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 5.防护服的使用 (10分) a) I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 b) 接触经空气传播或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 医务人员分级防护要求(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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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行 考 核 40分 |
1.科室按规定配置PPE(5分) 2.存放地点标示清楚(5分) 3.全员知晓 (5分) 4.标准佩戴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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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方法 |
知识考核:3人 执行考核: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