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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时信息登记,对原模板已做修改,现就注意事项做如下补充说明,请各科室抓好落实: 1、模板内要求项目务必准确填写,特别是陪护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对暂时不能提供身份证号的应督促其提交并后续补充录入; 2、针对外县参保的陪护人员,应询问其参保与否: 1)已参保的,在参保地址框内选择相应的省、县填入,不收取核酸检测费用; 2)未参保的,参保地址框内空白不填,同时自费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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